2006年5月16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放债收不回关人触刑律
傅金霞

  在赌场上放高利贷无法收回时,竟将对方非法拘禁达97个小时。近日,缙云县法院判处叶鹏、徐卫杰各有期徒刑6个月,缓刑1年。
  叶鹏、徐卫杰见他人在赌场上放高利贷赚钱容易,便各自把辛苦打工攒下的钱拿到赌场上放贷,多次共借给汤某16万元。在索债无望的情况下,他们对汤某限制人身自由达97个小时。
  鉴于归案后两人认罪态度较好,有悔罪表现,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  (傅金霞)